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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裁決:被告在酒駕謀殺案中的兩項指控被判有罪。

Jury verdict: Defendant guilty on two counts in DUI murder case

By RICHARD BAMMER | [email protected] | Vacaville Reporter
PUBLISHED: August 30, 2022 at 6:38 p.m. | UPDATED: August 30, 2022 at 6:39 p.m.


經過大約四小時的商議,陪審團認為31歲的費爾菲爾德(Fairfield)居民納德爾·M·古茲(Nadhir M. Ghuzi)犯有二級謀殺罪和肇事逃逸導致傷亡,他在去年秋天在費爾菲爾德騎自行車的一名52歲男子身上犯下了這些罪行。

經過近六週的審判和大約四小時的商議,索拉諾縣高等法院(Solano County Superior Court)的陪審團於週二發現一名31歲的費爾菲爾德男子在兩項指控上有罪 - 二級謀殺和肇事逃逸導致傷亡 - 因為他在去年秋天在費爾菲爾德的一條道路上殺害了一名騎自行車的52歲男子。

納德爾·穆夫塔·古茲(Nadhir Muftah Ghuzi)因2021年10月19日自行車手達瑞爾·L·米切爾(Darryl L. Mitchell)之死被判有罪,達瑞爾時年52歲,來自瓦列霍(Vallejo)。他將於10月27日上午8:30在第11法庭接受判決,法官威廉·J·彭德加斯特三世(William J. Pendergast III)主持,地點在費爾菲爾德的正義中心(Justice Center)。

仍在費爾菲爾德的斯坦頓矯正設施(Stanton Correctional Facility)中無法保釋的古茲,面臨著15年至終身的州立監獄刑期,這是因為謀殺罪定罪,而對於致命的肇事逃逸,他還面臨著2到4年的刑期,外加從1,000美元到10,000美元不等的罰款。

這些有罪的裁決是在上午11點前不久接手此案後的午後做出的,這對主持起訴的副地區檢察官傑西卡·莫雷爾(Jessica Morrell)來說是一次勝利。

在周一的結案陳詞中,她表示古茲在慶祝他31歲生日時喝了烈酒和啤酒,他當時已經達到法律上的醉酒狀態。之後他上了他的尼桑SUV,魯莽駕駛並加速行駛,這一切都被城市的交通監控攝像系統錄下來了。他知道他的行為可能會殺了人,然後他撞倒了米切爾並逃離了現場,事發地點是北德克薩斯街和威斯康星街的交叉口。

在他被捕並帶到他在費爾菲爾德的格倫莫爾大道1600區的住所後,古茲被帶到了費爾菲爾德警察局,在那裡他起初拒絕進行血液測試和呼吸樣本測試。然而,當官員們在10月20日凌晨2:10獲得法律許可強行抽血時,法庭證詞顯示他的血液酒精含量為.04%,遠低於.08的法定限度。但是,莫雷爾辯稱,他在晚上6:55的碰撞事故發生時顯然是在醉酒駕駛,並提醒陪審團,據估計他當時的駕駛速度在65至67英里/小時,這是通過他的車輛事件數據記錄器或EDR(有時被稱為汽車的“黑匣子”)指出的。

車輛的事件數據記錄器還顯示他沒有剎車,而古茲撞擊時的速度是米切爾死亡的原因之一,她說。

莫雷爾補充說,古茲表現出“預謀的惡意”通過故意引起碰撞,並知道由於2019年先前的酒後駕車定罪,他的行為“對人類生命構成危險”。在他之前的定罪時,她提醒陪審團,古茲承認了沃森告知書(Watson Advisement),這是她起訴的一個核心要素。

在加利福尼亞州,所有被判酒後駕車的司機都面臨某些強制性的判刑要求,其中包括告知書,這在導致定罪的酒後駕車法庭案件之後,允許在後續致命的酒後駕車碰撞中提出謀殺指控,當某些條件得到滿足時。

根據加州法律,二級謀殺被定義為非法殺害人類,這種行為是沒有商議和預謀的,但具有惡意。

此外,莫雷爾指出,古茲在致命的肇事逃逸發生時仍在緩刑期內,並補充說,他應該被判殺害米切爾並在碰撞後逃離現場。

通過這些裁決,陪審團向副公共辯護律師珍妮特·加西亞(Jeannette Garcia)和共同辯護律師副地區檢察官伊莎·潘(Yisha Phan)發出了一個信息,他們不接受她在周一的結案陳詞。

加西亞將古茲描述為一名未達到法定醉酒狀態的男子,並參與了一起“悲劇性事故”,結束了米切爾的生命。她指出,法庭證詞揭示米切爾當時對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高度上癮,並在日落後沒有反射器或前燈的情況下,穿著深色衣服在繁忙的費爾菲爾德道路上魯莽騎行。由於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知道他有義務停下來,以及警方的調查受到“預先構想”的罪行嫌疑的影響,她斷言,他必須在兩項指控上被判無罪。

但是,陪審團顯然被莫雷爾對古茲在碰撞發生前大約一小時的行為的刻意敘述所說服。周一,她花了大約45分鐘,一步一步地描繪了一個行為舉止和駕駛不穩的男人的畫像,首先是闖紅燈,在雪佛龍加油站停下來但既沒有購買汽油也沒有購買任何其他物品;稍後,在6:07,在北德克薩斯的喬治酒店購買了一杯烈酒和啤酒,並與一名保安交談。她說,保安作證說古茲的講話含糊不清,並估計在1到10的量表上,他的醉酒程度是“8”。

影像顯示古茲喝了那杯烈酒,並在一個紙袋中喝了啤酒,然後又闖了第二個紅燈,並到達了北德克薩斯上方的聯盟加油站,莫雷爾說,他在那裡表現出更多醉酒的行為。

在6:51,古茲離開加油站,他的車輛沒有後燈,而是使用日間行車燈代替他的前燈。她指出,在6:55,她在某個時刻重新播放了顯示致命碰撞的市政交通監控視頻,米切爾被“正確地定位”在街道的中央轉彎車道上,而古茲以“65到67 mph”的速度接近,幾乎是已發布的35 mph速度限制的兩倍,當他撞上米切爾時。

古茲繼續開車,逃離現場,然後,在7:03,如格倫莫爾(Glenmore)驅動鄰居的監控視頻所見,到達他的住所,莫雷爾說。

當警察收集信息時,他們被帶到了古茲的家,那裡他們發現了他的車輛,擁有破碎的擋風玻璃,他的身體散發著酒精的氣味,他的眼睛紅腫而多淚,她提醒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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