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確認維持軍中同性戀關係禁令
South Korea court upholds ban on gay sex in the military
By Joel Guinto
BBC News
韓國憲法法院維持了一項禁止軍中同性關係的法律,活動人士稱此舉是LGBT權益的倒退。
法院表示,同性關係可能損害軍隊的戰鬥準備度並破壞紀律。
然而,平民之間的同性交往並非犯罪。
在韓國,所有體格健全的18至28歲男性必須服兵役,服役期約20個月,軍事服務是強制性的。
活動人士譴責了這一裁決,表示它助長了對同性戀士兵的暴力和歧視。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員Boram Jang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項禁令“制度化了歧視,加強了LGBT人群面臨的系統性劣勢,並有可能煽動或辯解對他們的暴力行為,無論是在軍隊內還是在日常生活中。”
法院以五比四的投票結果裁定,軍事刑法第92-6條是符合憲法的。該法案沒有明確提到同性交往,但禁止服役期間進行“肛交”或“任何其他不雅行為”。
這是自2002年以來法院第四次維護該法律,該法律最高可處以兩年監禁。
“世界已經在消除LGBT歧視方面取得進展,但憲法法官的心態卻沒有前進一步,”韓國軍事人權中心主任林泰勳在一份聲明中說。
在韓國,同性戀可能不是非法的——自2003年以來,它不再被分類為“有害和淫穢”——但歧視仍然普遍存在。
韓國不承認同性婚姻,而且同性戀有時被視為一種殘疾或甚至是一種醫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