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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島協助死亡法案進入最後立法階段 預計2027年實施

First place in British Isles set to approve right to die

作者: Dominic Hughes | 時間: Tue, 25 Feb 2025 13:02:21 GMT | 來源: BBC

曼島一項允許絕症成年人自決死亡的法律已進入最後階段,有望成為不列顛群島首個將協助死亡合法化的司法管轄區。

根據曼島議會正在討論的立法,年滿18歲且預期剩餘壽命不超過12個月者將符合資格。

該法案目前尚未通過,因曼島下議院否決了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原允許僅需在島上居住一年即可適用此法。下議院(House of Keys)堅持須居住滿五年,並將法案退回上議院。

與此同時,英國國會下議院議員正審查一項擬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合法化協助死亡的法案,蘇格蘭也另有一項草案討論中。

曼島符合申請協助死亡資格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此措施在曼島議會(Tynwald)引發激烈辯論。

該法案預計將獲御准成為法律,相關措施最快可於2027年實施。

與曼島同屬自治領土的澤西島(Jersey)也正推動立法建立協助死亡服務。

前家庭醫生亞歷克斯·艾林森(Dr Alex Allinson)向Tynwald提出這項私人議員法案,並在推動立法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

他希望這將是議會最後一次針對此議題進行辯論。

艾林森表示:「該法案自2022年啟動以來,歷經長期審慎程序,充分諮商、嚴密審查並完成完整議會流程。」

「這為後續在島上建立服務奠定基礎,讓面臨絕症者在生命終結時能擁有更多自主權與尊嚴。」

最新版法案的關鍵條款包含年齡與預期壽命限制。

由工黨後座議員金·利德比特(Kim Leadbeater)提出的《絕症成年人(臨終)法案》目前正在英國國會接受審查,若通過將在英格蘭與威爾斯生效。

該法案與曼島立法有若干共通點——申請者須為絕症患者、年滿18歲且在當地註冊家庭醫生。

兩項法案均規定患者須具備心智能力做出選擇,且須被認定在無脅迫或壓力下,表達明確、堅定且知情的意願。

曼島法案規定申請者剩餘壽命須少於12個月,但利德比特法案採取較保守的6個月門檻。

曼島要求須居住滿五年方具資格,旨在避免他人為利用此制度而移居該島,如同目前前往瑞士Dignitas診所者。

在曼島,須由兩名獨立醫生同意協助死亡申請,但利德比特近日建議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案例可由專家小組審核,而非原先提議的單一法官。

此變動引發爭議,不過是跨黨派議員委員會正在審議的約300項修正案之一。

與英國國會立法類似,澤西島提議的法案也設有相近限制,但針對神經退化性疾病患者,將剩餘壽命門檻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如同英國國會立法議題,曼島針對這項新法也出現強烈的正反意見。

2023年曼島醫學會調查顯示,三分之一受訪醫生表示若法案通過將考慮離職。

部分醫生憂心此法會形成「滑坡效應」,導致適用範圍擴大。

曼島家庭醫生馬丁·蘭金(Dr Martin Rankin)身為醫學會成員,擔憂脆弱族群可能遭脅迫提前結束生命。

他表示:「現行保護措施無法讓我得知是否有人被親屬脅迫提前終結生命,因此我將不會參與其中。」

然而,也有多年推動立法的熱情倡議者。

米莉·布倫金索普-弗倫奇(Millie Blenkinsop-French)的兒子詹姆斯僅52歲便死於頸癌,那場痛苦艱難的離世過程堅定她支持絕症者協助死亡的信念。

她表示:「若親眼目睹至親痛苦離世, sane的人都不會反對協助死亡。我衷心希望當時已有此法規,因為他一定會選擇這樣做。他聰明睿智,這將讓許多無法如詹姆斯般的人獲得說『夠了,讓我安然離去』的機會。」

曼島立法看來即將生效,但隨著澤西島、英國國會及蘇格蘭議會(Holyrood)各自研議相關方案,協助死亡的廣泛辯論遠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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