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島協助死亡法案進入最後審議階段 有望成不列顛群島首例
First place in British Isles set to approve right to die
作者: Dominic Hughes | 時間: Tue, 25 Feb 2025 13:02:21 GMT | 來源: BBC
f t
一項允許曼島末期病患成人終結生命的法律已進入最後審議階段,該島可能成為不列顛群島首個合法化協助死亡的管轄區。
根據曼島議會正在辯論的法案,任何年滿18歲且預期壽命在12個月或以下者,皆符合申請資格。
該法案目前尚未通過,因曼島下議院駁回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原允許申請者僅需在島上居住滿一年。下議院堅持申請者必須具備五年居住資格,並已將法案退回上議院。
與此同時,西敏寺議員正審議一項將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合法化協助死亡的法案,蘇格蘭也有類似法案正在討論中。
曼島符合協助死亡申請資格者,須滿足以下條件:
這項議題在曼島議會廷瓦爾德(Tynwald)引發激烈辯論。
該法案預計將獲得御准成為法律,相關制度可能在2027年前上路。
與曼島同樣擁有自治權的澤西島,也正推動建立協助死亡服務的立法。
家庭醫學科醫師亞歷克斯·阿利森(Dr. Alex Allinson)向廷瓦爾德提出私人議員法案,並在立法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
他表示:「這項法案的審議始於2022年,歷經完整議會程序與充分諮詢,已為島上末期病患提供自主與尊嚴的服務奠定基礎。」
最新版本法案的關鍵條款包含年齡限制與預後期長度規定。
由工黨後座議員金·利德比特(Kim Leadbeater)提出的《末期病患成人(生命終結)法案》,目前正由西敏寺議員審議,若通過將在英格蘭與威爾斯生效。
兩項法案皆規定申請者須為末期病患、年滿18歲且已註冊家庭醫師,並強調患者須具備自主決定能力,且意願明確、堅定且不受外力影響。
曼島法案以預期壽命12個月為限,而西敏寺法案則採較保守的6個月標準。曼島設定五年居住門檻,旨在防止民眾效仿前往瑞士「尊嚴」診所做法。
曼島要求兩位獨立醫師共同認可申請,西敏寺法案則擬改由專家小組而非單一法官審核,此修訂引發爭議,目前正由跨黨派委員會審視約300項修正案。
澤西島法案與西敏寺方案限制類似,但針對神經退化疾病患者,擬將符合條件的預期壽命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曼島立法過程同樣經歷強烈正反意見交鋒。2023年曼島醫學會問卷顯示,三分之一受訪醫師表示若法案通過可能離職。
部分醫師擔憂此為「滑坡效應」,恐使適用範圍擴大。曼島家庭醫學科醫師馬丁·蘭金(Dr. Martin Rankin)指出:「現有保障機制難以判斷脆弱者是否受親屬脅迫提早結束生命。」
另一方面,失獨母親米莉·布萊金索普-弗倫奇(Millie Blenkinsop-French)強力支持法案。其子詹姆斯52歲時因頸癌離世,她說:「親眼目睹至親痛苦離世者,絕不會反對協助死亡。若當時有此制度,他絕對會選擇。」
曼島立法通過在望,但隨著澤西島、西敏寺及荷里路德議會各自推動法案,協助死亡議題的全國性辯論仍將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