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部法院判處南京前官員楊佑林死刑,貪賄額逾 22 億元
China sentences official to death for taking $325m in bribes
作者: https://www.facebook.com/bbcnews | 時間: Tue, 07 Jul 2026 03:36:56 GMT | 來源: BBC
f t
楊佑林利用職務之便協助他人獲取工程合約與融資,據法院傳聞。
中國東部一法院判決一名前市官員死刑,罪名是其於 30 年間收受超過 22 億元人民幣(約 3.25 億美元、2.43 億鎊)賄款。楊佑林於 1993 年至 2023 年間在南京市擔任多個職位,除貪賄外,還被判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及洗錢罪名,其非法所得金額為近年最高之一。官方媒體稱他利用職務便利,協助他人取得工程合約、土地轉讓與融資,以此換取金錢與貴重物品。
楊是作為習近平總書記反腐行動的一部分被調查的,該行動波及軍方及高等級銀行業等各界。常州方面於週一表示,楊其職業生涯多在南京從事經濟與技術發展工作,其所犯罪行「性質極端嚴重」,且「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異常重大的損失」。自當政以來,習近平已發動多波反腐浪潮,批評人士稱這些行動也被用於清除政敵。
然而,白領犯罪判處死刑的情況仍然罕見,但偶爾也會出現,通常涉及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的鉅額案件。例如,前財政部長賴曉敏於 2021 年因 10 年間收受 18 億元賄款而被執行死刑。前內蒙古官員李建平則於 2024 年因挪用公款及收受賄款總計超過 30 億元而被執行死刑。在其他許多案件中,法院會判處監禁或死刑緩期執行,後者在一定期限後減為無期徒刑。在部分案件中,若被告向他人告密,法院也會減輕刑罰。但雖然楊亦向當局提供類似協助,常州法院指出,因其罪行過於「嚴重」,其協助「不足以讓其獲得較寬鬆的處罰」。官方媒體報導,楊承認有罪,並在其最後陳詞中「表達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