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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庭判決彭博社賠付 46 萬新元 指涉房產文章含誹謗成分

Singapore court orders Bloomberg to pay $356,000 to ministers in defamation case

作者: https://www.facebook.com/bbcnews | 時間: Tue, 14 Jul 2026 11:21:48 GMT | 來源: BBC

新加坡法庭裁定,彭博社(Bloomberg)及其一名記者須向兩名控告其誹謗的部長支付 46 萬新元(約合 35.6 萬美元、26.6 萬英鎊)。指控源於彭博社一篇提及該兩部長財產交易的文章。

上一年,部長兼國家安全協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及人力部長陳文(Tan See Leng)針對彭博社與記者羅德威(Low De Wei)於 2024 年發表的一篇文章提出訴訟,該文提及了他們的房產買賣。

彭博社表示,該文並未暗示任何不法行為,僅將他們用作描述廣泛趨勢的例子。

法官指出,通讀整篇文章後,該文暗示了部長們有不當行為,因為文中還提及了保密和洗錢問題。

彭博社新聞發表聲明,該媒體總編輯約翰·米克思懷特(John Micklethwait)表示,對裁決「深感失望,但當然會尊重裁決」。

他表示:「我們在審訊中辯論說我們的報導準確無誤,且服務於重要的公共利益,我們仍相信部長們對這篇原本可靠的報導強加了極度扭曲的解讀。」

該文章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日漸籠罩在保密之帷」,探討了部分富裕買家在購買新加坡的「頂級別墅」(Good Class Bungalows)時如何隱蔽身份,例如透過使用空殼公司來隱藏其身分。

文章報導尚穆根透過信託將一棟別墅以 8800 萬新元(約 68 萬美元)賣給一名不具名買家。

文章亦指出陳文購入一棟頂級別墅,金額約為 2700 萬新元,並將他列為透過「非正式契據協議」購買豪華物業的公眾人物例子之一。此種安排增加了追蹤交易參與者的難度。

文章於週二裁決後,應法庭命令從彭博網站下架。

文章於 2024 年 12 月發表後數天,部長們宣布將採取法律行動。

四月的審訊中,部長及其律師辯稱,文章提及部長不公平地將其房產交易與文中關於透明度及洗錢擔憂的其餘內容關聯。

尚穆根亦主張,彭博社文章旨在針對他並發布有關售房的新聞。

彭博社與羅德威辯稱,報導並未暗示部長有任何不法行為,而是將其列為房產交易的「新聞價值例子」。

彭博社律師表示,部長們給予文章「最誹謗性」的解讀,而非普通讀者會做的。

他們補充說,文章經過廣泛研究與驗證,且記者曾多次向部長們尋求評論。

高等法院法官奧德蕾·林(Audrey Lim)指出,文章的自然及通常含義是部長們利用現有規章以「不透明方式」處理物業,且是為了「避免可能涉及洗錢的檢視」。

林法官說:「這些是嚴重指責,直接損害原告的個人完整性、人格與職業聲譽。」她補充指出,這是裁定賠償的原因之一。

除誹謗案外,新加坡當局根據《保護免受網絡虛假言論及操縱法》(POFMA),下令彭博社就該文章刊登「更正通知」。

政府於 2019 年推出的打擊誤傳消息法律,規定當局認定為虛假內容的線上資訊須附加更正通知,但有人指該法常遭用來針對批評政府的聲音。

彭博社依 POFMA 命令刊登了政府註記,但也加上註解,稱雖在受制裁威脅下須出版,但堅持其報導立場。

POFMA 更正通知也發給轉載彭博社報導或發表相關評論的新聞媒體。

尚穆根和陳文亦成功對當地獨立媒體《線上公民》的總編輯提起誹謗訴訟,起因是他發表了針對彭博社文章的評論。

新加坡領袖長期成功向批評者及外媒提起誹謗訴訟。他們聲稱這是為保護聲譽,但批評者指這其實扼殺政治異議。

2009 年,一家現已停刊的亞洲商業雜誌《遠東經濟評論》,因法院裁定其一篇文章誹謗時任總理李顯龍及其父親、新加坡首任總理李光耀,被迫支付超過 40 萬新元。

《經濟學人》與《紐約時報》等外國媒體也曾在誹謗案中敗訴被令支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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