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對《華爾街日報》及默多克的十億美元誹謗訴訟遭聯邦法官駁回,禁止再行起訴
SURL News 編輯室
標題:川普對《華爾街日報》及默多克的十億美元誹謗訴訟遭聯邦法官駁回,禁止再行起訴
摘要:美國聯邦法官週六駁回川普對《華爾街日報》及默多克的十億美元誹謗訴訟,裁定媒體報導愛潑斯坦生日信件一事未具「實際惡意」。法官批評川普起訴狀「抓稻草」,並指出報社已盡調查義務。此「有預判力駁回」禁止川普在原法院再行起訴,川普陣營表示將上訴。法官未裁定信件真偽,強調公共人物難以僅憑否認內容阻止媒體報導,此案凸顯美國司法對新聞自由的保護,亦是川普與媒體法律戰的最新發展。
內文:美國聯邦法官於週六裁定,駁回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對媒體大亨魯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及《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提起的十億美元誹謗訴訟。法官指出,川普未能合理證明被告在報導一則據稱寫給已故性犯罪者傑夫瑞·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的五十歲生日信件時,存在「實際惡意」(actual malice)。此裁定為「有預判力駁回」(dismissed with prejudice),意味著川普無法在該聯邦法院再次提出修訂後的訴訟,但川普陣營已表示將提起上訴。
對台灣讀者而言,此案不僅是美國國內的媒體法律糾紛,更反映了美國司法體系對公共人物言論自由與媒體調查報導權的嚴格界定。川普近期頻繁透過法律手段挑戰媒體報導,此案的最新裁決顯示,法院在審查媒體是否盡到調查義務時,對「公共人物」的標準極為嚴格,這對全球媒體生態及政治人物與媒體的互動模式具有指標意義。
事件的核心源於2025年7月17日《華爾街日報》刊出的一篇文章。報導指出,愛潑斯坦在五十歲生日時收到一則信件,該信件包含打字文字,並由一個用粗記號筆手繪的裸女輪廓包圍,川普的簽名「Donald」位於裸女腰部下方,模仿陰毛形狀。報導稱,這封信是應愛潑斯坦密友吉斯蓮·麥斯威爾(Gislaine Maxwell)的要求所寫。川普當時強烈否認,稱「這不是我,這是假造的」,並表示他從未畫過女性圖片。
佛羅里達州聯邦法官達林·蓋爾斯(Darrin Gayles)在20頁的裁決書中批評川普的修訂起訴狀「抓著稻草不放,試圖製造調查中的缺陷」。蓋爾斯法官認為,《華爾街日報》進行了「深思熟慮且詳細的調查」,並駁回了川普主張報社在川普否認後仍報導該信件構成惡意的說法。法官強調,若允許公共人物僅因否認報導內容即可阻止不利報導,將違反美國第一修正案對言論及新聞自由的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並未裁定該信件是否確為川普所寫,而是聚焦於媒體報導時是否具備「實際惡意」。根據美國法律先例,公共人物必須證明被告在發表可能構成誹謗的陳述時,明知其為虛假或輕率地忽視其真實性。蓋爾斯法官指出,川普在修訂起訴狀中新增的細節,包括據稱默多克在電話中對川普說「我會處理」的說法,均未能推翻媒體已盡調查義務的事實。
【解讀】此裁決進一步鞏固了美國媒體在報導涉及政治人物爭議性內容時的法律保護。儘管川普陣營聲稱將繼續「追究那些誤導美國人民的假新聞」,但「有預判力駁回」的法律效果極具殺傷力,它切斷了在原審法院糾正錯誤的機會,迫使川普必須將戰場移至上訴法院。這也顯示,即便川普擁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在涉及媒體核心權利(如調查報導與新聞自由)的法律領域,法院仍傾向於保護新聞機構。
此事件是川普與媒體法律戰的最新一役。此前,川普曾對BBC提起十億美元誹謗訴訟,並被另一法官命令在12月11日前接受證詞。此外,川普與司法部近期也試圖透過最高法院推翻對其8330萬美元誹謗判決的裁決,顯示其持續透過司法途徑挑戰對其不利的法律結果與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