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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移轉紐約封口費案至聯邦法院遭駁回,法官認定屬私人行為

標題:川普移轉紐約封口費案至聯邦法院遭駁回,法官認定屬私人行為 摘要:美國總統川普試圖將紐約州刑事封口費案移轉至聯邦法院以推翻定罪的請求,週五遭聯邦法官赫勒斯坦第三次駁回。法官認定支付封口費屬私人行為,不享有總統豁免權,且川普尋求移轉的時間過晚。川普律師團隊已提出上訴,案件將由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此裁決是川普2025年以來多起法律挫敗之一,包括對卡洛爾案的民事賠償及對《華爾街日報》訴訟的駁回,顯示聯邦法院對擴張總統豁免權持保守立場。 內文:美國總統川普試圖將其紐約州刑事「封口費案」移轉至聯邦法院的請求,週五再次遭到聯邦法官拒絕。這是法官阿爾文·赫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第三次駁回川普的此項請求。對台灣讀者而言,此案不僅是美國政治人物個人法律爭議,更涉及美國司法體系中「州權」與「聯邦權」的界線,以及總統職權豁免權的實際應用範圍,這些憲政原則的演變對理解美國法治生態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背景脈絡顯示,此前聯邦上訴法院曾命令赫勒斯坦法官,需基於2024年7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重新審視此請求。該最高法院裁決指出,總統對所有「官方行為」至少享有推定豁免權,但明確強調「非官方行為」不享有豁免權。赫勒斯坦法官在週五的裁決中認為,川普在2024年5月被定罪及最高法院裁決後,尋求將案件移轉至聯邦法院的時間過晚。法官指出,川普不能在一家法院尋求勝利,而在另一家法院尋求避開不利判決,這種「挑法院」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 核心事實方面,川普在紐約州最高法院被定罪34項重罪,罪名是偽造商業記錄,涉及在2016年選舉前向成人影星史托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封口費以壓制其指控。川普否認相關指控,並於2025年1月就任第二任總統前,被判處無條件釋放。川普律師團隊主張,審判中引入的證據涉及總統幕僚的對話與觀察,屬於官方行為,應被排除以推翻定罪。然而,赫勒斯坦法官在書面裁決中明確指出:「沒有理由認為,關於支付封口費以掩蓋總統與史托米·丹尼爾斯關係的討論,可以構成官方行為。」法官進一步強調,向成人影星支付封口費或參與掩蓋醜聞的行為,不屬於總統豁免權的範疇。 【解讀】此裁決標誌著川普在2025年以來持續面臨的法律挫敗。法官的論點強化了「私人行為與公職行為嚴格分離」的司法立場,即便行為發生在競選期間或與政治生涯相關,若本質上屬於民事欺詐或偽造記錄等私人犯罪,總統身份並不會自動賦予其聯邦司法的保護傘。這與川普團隊試圖將所有法律追訴定性為「政治迫害」或「官方行為」的策略形成直接對立,顯示聯邦法院系統對於擴張總統豁免權持謹慎態度。 在影響層面,川普律師團隊已於週五稍後提出上訴通知,案件將由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除了本案,川普近期還面臨其他民事賠償壓力。今年7月,曼哈頓聯邦法官下令支付約580萬美元給作家E. Jean Carroll,以滿足民事審判中認定川普性虐待及誹謗她的判決;4月時,聯邦上訴法院也駁回了川普對另一筆8330萬美元民事判決的重新審理請求。此外,川普對《華爾街日報》及魯伯特·默多克提起的100億美元誹謗訴訟,也在4月被聯邦法官駁回,僅允許其修改民事起訴狀。這些事件共同構成了川普近期在法律戰線上多點失利的局面。 幾個還沒答案的關鍵問題 1.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是否會維持赫勒斯坦法官「非官方行為無豁免權」的認定?答案來源為該上訴法院的後續裁決,時間尚待確認。 2. 川普在紐約州上訴法院系統中針對34項重罪定罪的獨立上訴,是否會因最高法院的豁免權裁決而獲得改判?答案來源為紐約州上訴法院的判決,時間尚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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